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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第四届优秀童谣有奖征集截止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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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20:4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美好情怀。天津市和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和平区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陶冶情操,积极弘扬主旋律,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价值追求和远大志向。
  二、 作品要求
  1.鼓励创作描绘“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天津精神;弘扬歌颂祖国、心向党的主旋律。引导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优秀童谣作品。
  2.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3.童谣需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严禁抄袭。
  三、报送方式
  征稿截至5月23日,投稿请传至活动专题邮箱:hpqwcnr@126.com。活动实行实名申报,作品请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创作时间,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等基本信息(基本信息不详视为无效),同一作者投稿不得超过3篇。稿件要求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四、活动安排
  1.全面征集阶段。(5月5日-5月23日)
  面向社会全面征集优秀童谣。在区有线电视、《今日和平》、和平文明网刊登征集启事,鼓励各行各业人士踊跃创作推荐优秀童谣作品。
  2.评审推荐阶段。(5月26日-5月30日)
  由主办单位对征集的童谣进行评审,将优秀作品上报至市文明办参与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对优秀作品给予颁发证书及适当奖励。作品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获奖作品公布。(6月11日)
  对获奖的优秀作品及作者,在《今日和平》、和平文明网刊登。
  和平区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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