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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5000元 “广东省湖北洪湖商会”会徽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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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6:4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规则

  “广东省湖北洪湖商会”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即将筹备成立,为了更好地展示“洪湖商会”的形象,扩大洪湖商会的影响,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关心洪湖的人士,特别是在广东生活和工作的洪湖人征集“会徽”(LOGO)。
  一、征集单位:
  广东省湖北洪湖商会筹备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南岗商务大厦101室,联系人:秘书处范德芹先生,电话:13902990296、0755-86253817,邮箱:fandeqin@21cn.com
  二、征集范围:
  面向所有热爱洪湖、关心洪湖,熟悉商会工作的设计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至2014年11月30日18时截止。逾期作品不具备应征资格。
  四、设计要求:
  1、体现商会性质;
  2、体现洪湖地域元素;
  3、体现广东地域元素;
  4、简明意赅,具有时代感;
  5、应征作品应附有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充分表达设计构思、创作理念及意义等;
  6、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未经发表,且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五、提交作品的方式:
  应征者可将设计方案用邮件方式发送至fandeqin@21cn.com邮箱或直接将设计方案送到筹委会办公处。
  六、作品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筹委会的应征方案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作品一经录用,其知识产权的归属“洪湖商会”。
  七、评选录用:
  筹委会将邀请专业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先录取10件作品入围,然后从10件中评选3件优秀作品,最后由全体筹委会成员评选出1件最佳作品作为“洪湖商会”会标(LOGO)。
  八、奖励办法:
  1、优秀作品奖:对入围作品的作者,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2、最佳作品奖:对评选的最佳作品,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3、获奖作品只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领奖。
  九、其他:
  本活动规则由洪湖商会筹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广东省湖北洪湖商会筹委会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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