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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3万元 五原县“县歌”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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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5:5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公开有奖征集五原县“县歌”的公告

为了打造五原文化品牌,塑造五原视听标识,提升五原县知名度和美誉度,五原县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县歌”,并在全县进行广泛传唱。

  一、征集宗旨

  通过五原形象歌曲高密度、大范围、多频率的传唱,提升五原县域品位,彰显五原文化魅力,健全五原文化元素,使之成为30万人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心声,进一步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发展家乡的信心和决心。

  二、征集要求

  1.词曲创作要以“美丽的家乡——五原”为主题,体现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反映五原人民的真实情感。

  2.词曲要体现五原县“绿色发展、民生至上、务实干事、创先争优”的发展理念,反映五原悠久的历史文化,纯朴的风土人情和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充分体现五原人民“开放、包容、进取、创业”的精神风貌,做到传统元素和时尚精神的有机融合。

  3.词曲要特色鲜明、情感丰富、文明健康、昂扬向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能激发五原人民热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

  4.对应征作品要作简洁鲜明的自我阐述。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词曲作者、爱好者均可应征。

  四、截止时间

  2015年1月20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作词奖”一个,最佳“作曲奖”一个,对最终选用为县歌的词、曲作者分别给予30000元奖励;设入围奖3-5个,对词、曲作者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奖金的个人所得税从个人奖金中扣除),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邀请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七、投稿须知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可采取单词、单曲或词曲并投、简谱谱曲的形式投稿。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打印歌谱(送交电子文档,JPG格式)。最好提供音响制作小样1份(应为演唱成品,CD格式、MP3格式均可,其中MP3应为44KHZ/160kbps或以上),每首作品长度3至5分钟。

  2.应征歌曲作品提交3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歌曲创作理念,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及其它相关含义等。

  3.参赛词曲作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应征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

  5.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6.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广播、网络传播)归五原县人民政府所有。

  7.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五原县公开有奖征集“县歌”活动组委会所有。

  八、投稿及参与方式

  应征作品以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投稿。

  寄送地址:五原县公开有奖征集“县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收)

  邮编:015100

  联系人:周杨 王风兰

  联系电话:18600972008  0478—5238979

  电子邮箱:18600972008@163.com 信封上请标注“县歌征集稿件”字样。

  获奖形象歌曲将在《巴彦淖尔日报》、《巴彦淖尔晚报》、巴彦淖尔电视台、电台、《古郡晨报》,五原电视台,五原人民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陆续刊发播出。

 http://www.wuyuan.gov.cn/zwgk/tzgg/201411/t20141105_104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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