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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怒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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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2 19:1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怒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怒江文旅集团”)是怒江州人民政府所属国有独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怒江州“小众、特色、精品、高端”旅游目标定位,全力打造资源优化、产品丰富、文旅体融合的现代化旅游体系,更好宣传和推介怒江文化旅游资源,展现怒江文旅集团形象,现公开征集LOGO,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投稿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参与资格

本次征集对所有专业机构、设计师以及广大设计爱好者开放。


三、征集内容

怒江文旅集团LOGO设计图稿和文字说明。


四、征集要求

1. 设计作品需注重怒江文旅集团行业特点,突出怒江州文化和旅游特色,体现集团发展的使命和愿景。

2.LOGO设计应具备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辨识度高,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国内外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和载体。


五、投稿方式

1. 采用电子版投稿,设计稿为JPG格式,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文件存储名称为:“怒江文旅集团LOGO+姓名(机构)+联系电话”。

2. 征集作品及相关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98689274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怒江文旅集团LOGO+姓名(机构)”。


六、奖励设置

对最终采用的形象标识LOGO,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金为含税金额)。


七、版权与使用

1. 最终采用的作品版权归怒江文旅集团所有,参与者需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违背,所有法律责任由参选者承担。

2. 获奖作者需提供作品的源文件,怒江文旅集团有权对最终采用的作品进行修改、调整和使用,并保留对LOGO设计的最终解释权。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 征集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与者同意上述条款。

4.其他未尽事宜由怒江文旅集团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段女士 18760930171



怒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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