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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福建省“最美村歌”征集评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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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07:3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推进福建省乡村振兴工作,弘扬乡村文化,展现八闽大地乡村的自然风光和优秀文化,激发乡村主题歌曲作品的文化创造力和创作热情,让更多乡村的美通过歌曲广泛传播,打造脍炙人口的乡村主题曲,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联合发起福建省“最美村歌”评选活动。
  一.征集主题
  村歌是一个村庄的精神文明象征,是一个村喜闻乐见标志性文化符号,是美丽乡村多样化展示的窗口,是团结村民的重要纽带,是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通过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村歌”征集评选活动,用最美的词、最悠扬的旋律、最动人的情、最赤胆的心,讴歌新时代福建美丽乡村蝶变。
  二.征集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投稿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
  承办单位: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中心
  四.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其它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包括词曲)。
  2.歌词内容原则上以福建乡村为创作主体,展现新时代福建农村建设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歌颂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美丽乡村的新生活新气象等正能量;曲风不限,作品以MV的形式参与本次评选,横屏格式MP4,分辨率为1080P以上,优先4K清晰度,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不带角标、水印等。
  3.送评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5.歌曲作品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五.参与方式
  投稿者请自行下载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版权授权书,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表格及登记表、授权书扫描版,连同作品音频(WAV或MP3格式),视频(必须是H264编码MP4格式,画幅不小于1920X1080,码率大于12M),歌谱电子版,打包压缩并标注好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zmcg2023 163.com,较大文件可以采用百度云链接,将链接发送到邮箱内),邮件主题请注明:“最美村歌”参评作品。
  六.评选时间
  202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七.评选规则
  1.征集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团队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50首,颁发“最美村歌”入围证书;
  2.入围作品将进入复评阶段,采用线上+线下的评选方式,最终选出10首“最美村歌”。
  线上评选:推出展示投票活动专页,采用线上投票的方式,请网
  友为喜爱的歌曲投票,投票数量占总分值的20%。
  线下评选:由福建省音乐家协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投稿作品在内容创作、情感表达、辨识度等专业方面进行评选,得分占总分值的80%。
  将线上线下得分相加,最高得分前10名的作品获得本届活动“最美村歌”称号,每首奖金5000元,并在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八.注意事项
  1.投稿视频须为单位或个人创作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作品内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涉及侵权行为的由投稿单位或个人负全部责任。
  2.投稿作品须注明制作时间、作品名称、作品简介等信息,同时附注作者真实姓名、职业、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投稿。
  3.凡参与征集活动,即视为授权主、承办方拥有对投稿作品的编辑权、使用权,被授权单位可将相关素材用于媒体宣传推广及网络传播,且不需另付稿酬。
  4.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内容,本组委会有权对征集活动细节进行技术性解释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共同谱写新时代的“最美村歌”!
  福建省首届“最美村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3年6月26日
  福建省首届“最美村歌”评选活动报名登记表

[size=14.6667px]  (来源: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5MVCEC5h-Mf9yocr0MLi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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