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64|回复: 0

[标识VI] 东莞“无废城市”LOGO、口号有奖征集开始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21 18: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4月,东莞市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无废城市”建设进入加速时代。为全力推动东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营造“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市生态环境局即日起开展东莞“无废城市”LOGO、口号有奖征集活动,期待您贡献创意,为无废城市创建“添彩”!


01
活动征集范围和内容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内容:
(一)东莞市“无废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东莞“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既可以是“无废城市”总体内涵口号,也可以是工业领域、生活领域、建筑领域、农业领域、再生资源等专项领域口号。

02
征集要求
(一)作品应符合并充分展示“无废城市”精神内涵和我市特色。
(二)作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形象标识(LOGO)中的文字(若有),应具有美观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形象标识(LOGO)图案能够有机结合的特点,具备较好的政府形象传播价值;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东莞特色以及“无废城市”本质内涵,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词语精炼,易记上口。
(三)每件作品需配写200字以内的文字释义和设计思路、理念说明。
(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尚未被注册。投稿单位或个人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或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投稿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03
投稿方式
(一)截稿时间:2023年1月31日
(二)投稿方式:
1. 投稿作品以个人或集体身份均可,请将作品及作品登记表(扫下方二维码下载)于2023年1月31日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2431164960@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无废城市LOGO(或口号)+姓名+联系方式”,若通过各生态环境分局集中报送,则每位参加者一个文件夹,整体打包发送。
2. LOGO设计作品提交PDF文件,10M以内,作品命名为: 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3.口号作品填入作品登记表中,文件命名为:姓名+口号内容。
(三)活动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23399969,刘老师/23391336


04
奖项设置及事项说明
(一)“无废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奖金含税)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200元
(二)“无废城市”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
入围奖(20名):奖金100元
主办方可根据参赛作品的情况适当调整奖项设置。如出现相同作品,以作品投稿时间的先后顺序判定获奖资格。
(三)获奖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
(四)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展示。

05
活动附则
(一)投稿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有权在我市举办的无废城市建设有关主题活动,及网络、海报、宣传栏等渠道中使用或改编使用,稿酬不另外支付。
(二)凡投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承认本规则。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延伸阅读

“无废城市”建设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建设国家“无废城市”是推动东莞城市转型升级的良好契机,也是东莞融入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东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取得积极成效,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实现以“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为标志的重大突破,为建设国家“无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在全社会积极推广“无废文化”,营造共建共享氛围,推动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让“无废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行动需求深入到社会的各个环节中,是“无废城市”未来发展的长期支撑点和重要软保障。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3-28 20:47 , Processed in 0.760533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