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西部名市、丝路名都”美誉度和影响力,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革命文化,打造独具咸阳特征的红色文化新标识,推动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按照《“花好月圆话咸阳”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特举办“追寻先辈足迹 唱响红色马栏”歌曲征集活动,现将征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咸阳市财政局 承办:咸阳市群众艺术馆 歌曲征集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主要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与征歌活动相关的所有组织筹备工作。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此次歌曲征集,无地域、年龄限制,社会各界人士皆可参与。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2.作品内容紧扣光辉的马栏革命历史、恢弘的马栏精神、灿烂的红色文化、丰富的红色资源。 3.应征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违者主办方将取消参评资格,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非商业的永久使用权,入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签版权协议。 4.本次活动采取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未尽事宜,由主办方最终解释。 五、投稿要求 提交报名资料及参赛作品的方式: 1.参评歌曲需提供制作完成的音乐作品小样,格式为MP3或WAV,文件不小于3M。 2.报送word文档歌词和曲谱,并注明词、曲及演唱等信息。 3.所有参评歌曲及文字发送至邮箱malanzhengge@126.com。音频文件和歌词曲谱分两个文件上传,文件命名格式均为“作品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4.每首参评作品需填写作品征集作品报名表,每人参评作品不超过二首。 六、奖项设置 1.最佳作品奖1首,奖励1万元。 2.优秀作品奖4首,每首奖励0.5万元。
咸阳市“花好月圆话咸阳”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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