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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动漫] 贵阳市南明区有奖征集青云路步行街IP形象,快快show出你的创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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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 06:1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面提升青云路步行街文化和艺术形象,丰富青云路步行街区文化和艺术的内涵,提高青云路步行街文化和艺术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步行街IP形象设计”,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项目简介

2020年10月以来,南明区按照夜市退街入室、“百场千店万铺”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青云路及周边街道的商业业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

青云路步行街项目西起遵义路,东至新华路,全长约900米,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核心商业地段,串联周边多个文化旅游景点、大型商圈。在推进青云路步行街改造项目建设中,南明区坚持以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为理念,以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青云路及周边道路(街巷)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全力打造宜居、宜商、宜游的省级特色示范步行街,深入推进南明商圈经济、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商贸繁荣,助力“三感社区”建设,使其成为展示贵阳历史、人文、商业、艺术魅力的新窗口。

二、创作要求

1.IP形象设计侧重吉祥物设计,作品要充分体现贵阳市的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和文化精髓,以该形象作为街区、城市新地标。

2.该形象须构思精巧、简洁大气、色彩协调、创意独特,易懂、易记、易识别,且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同时兼具鲜明的时代气息与艺术感染力。

3.应征者应保证所有参与作品是原创类作品,应拥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并合法使用图片资料、字体等素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不存在抄袭、复制、盗用他人或市场作品,以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4.应征的形象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本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已实施的设计作品方案、投入市场的设计类产品、参加过各类评审、竞赛或发表的作品一律不得参与此次征集。应征的形象作品不能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亦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5.请应征者统一以PDF格式提供设计方案,方案内除作品形象外,须同时附以设计理念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6.同一应征者可上传多组不同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应征者可获得多个奖项。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艺术创作单位及个人征集。

四、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07422510@qq.com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应征者姓名或机构(如未注明,视为无效投稿)。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获奖告知及必要性联系。

2.应征者须按以下要求投递应征作品,否则将会被认为应征者未能遵守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应征,不予采纳进入下一阶段评选。

3.应征文件内容及排列顺序:
(1)应征者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1);

(2)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步行街IP形象设计方案:a.完整的设计图稿;b.设计说明。

4.联系电话:南明区商务局 0851-85511944

注:投稿截止时间以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任何逾期送达的应征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所有完成投稿的应征文件恕不退稿和更改,须优化的设计方案将另行通知。如有其他变化,最终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五、征集时间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3日(共计14天)

六、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采用专家评选和公众网络评选2种方法结合的方式,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将在截稿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评选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选作品进行奖励。

本次征集的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均为主办方意向作品。对主办方确定使用的作品,由主办方协调项目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与应征者另行签订协议对具体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以个人名义参加征集活动的,奖金由本人或授权人签收;以团队名义参加的,奖金由授权代表签收;如果参与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奖金由参与者监护人代为签收。

八、投稿须知

1.此次活动主办方为贵阳市南明区商务局和贵阳南明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应征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与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应征者必须确认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完整版权,并确认该作品未被商业使用过,未参与过其他赛事。

3.应征者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结果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主办方将与获奖者取得联系,若应征者在主办方给出限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则视为放弃奖项。

4.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与本征集活动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5.获得奖品、奖金所产生的一切相应税费由获奖者自理,主办方不再额外承担因用户获得奖品奖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6.获奖者在收到获奖通知时需提供“应征者签字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盖章的营业执照”及详细的个人或企业信息。

7.主办单位不承担因应征作品抄袭、挪用、剽窃、复制他人(或单位)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8.主办方对本活动有关规定和相关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9.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附件:
1.报名表
2.承诺书

相关附件请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



贵阳市南明区商务局
贵阳南明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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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3 07:45:08 | 只看该作者
【通知】延期!青云路步行街IP形象有奖征集延长至10月1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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