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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故事] 榆林市委宣传部“讲好黄河故事”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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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5 15:1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榆林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讲好黄河故事”征文活动,通过讲述黄河故事,传播黄河文化,弘扬黄河精神,为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01

  征文要求

  本次征文活动以榆林黄河流域有关的历史文化故事和榆林历史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深入挖掘一批思想性强、传递正能量、极具地方特色的黄河故事。

  1.稿件要求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方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通过内容提炼概括出黄河文化精神内涵、现实意义及影响。

  2.稿件内容可选取历史片段、人文故事、风土人情等进行构思提炼;可以纪实描述黄河流域人民生活场景、事例等;也可以运用文学手法记录新时代各项事业建设的伟大实践和生动事例。

  3.稿件题目可自拟,字数3000-6000字为宜,须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作品中反映引用的有关历史文献资料需注明出处。

  02

  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9月10日。

  03

  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群众。

  04

  评审奖励

  1.征文截稿后,市委宣传部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集中评审。

  2.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3名、奖金6000元/名,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名,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名。

  05

  投稿方式

  参选稿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标题请注明“讲好黄河故事”征文稿件。所有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贺茸茸

  电话:0912-3282949

  投稿邮箱:1178580940@qq.com

  06

  其他事项

  1.所有参选稿件不得抄袭、剽窃或一稿多投,如果发现剽窃、抄袭现象,即取消参评资格,追回奖金和证书。稿件内容、图、表及引文等,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与法律责任,由作者解释或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名誉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

  2.所有参赛选手在报送稿件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该作品,或主办方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参赛选手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3.除获奖作品以外,主办方不再逐一通知评审结果及退稿。

  4.凡征文来稿均视同承认并接受以上条款。

  5.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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