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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普法标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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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0:3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公布实施。《条例》是南水北调工程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工程运行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条例》明确规定了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水质保障、用水管理、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的要求,对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的供用水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条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工程的意识和水平,提高沿线地方和群众的法制意识,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决定面向全局征集《条例》普法宣传标语。请各部门、各单位以此次普法宣传标语征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在全线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高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形式要求:
  一句话标语,每条一般不超过20个字;对联式标语,两联总计一般不超过30个字;近体绝句,包括五绝、七绝两种,符合诗歌韵律、格式要求。
  二、征集时限:
  截至2014年4月30日,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评选方式:
  征集结束后,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5名,每名奖金300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元;三等奖15名,每名奖金100元。评奖结果在中线建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获奖作品版权归中线建管局所有,有权在今后南水北调工作中使用。
  四、投稿要求:
  本次活动通过电子邮箱qinhao nsbd.cn接收投稿,作品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标名“南水北调普法宣传标语征集”字样。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秦昊联系电话:010-88657138
  特此通知。
  中线建管局综合管理部
  2014年4月1日http://www.nsbd.cn/xwzx/GongGao/26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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