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金荷杯”微电影大赛
关于举办铁岭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孝道铁岭 暨首届“金荷杯”微电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微电影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孝道铁岭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微电影讲述铁岭好故事,传播文明正能量,展现铁岭城市新形象和铁岭人民新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铁岭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孝道铁岭暨首届“金荷杯”微电影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 活动时间 2016年3月-7月
2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铁岭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铁岭市文明办 协办单位:铁岭日报社 铁岭广播电视台 铁岭市文广新局
大赛设置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铁岭市文明办,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行政中心主楼1207房间)。 3 参赛对象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或热爱影视行业的个人均可参赛。 4 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统一命名为参赛单位(个人或团体)+作品名称,各参赛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铁岭文明网"( http://lntl.wenming.cn/ )、"铁岭志愿者"官方网络平台( http://www.tlzyfww.org/)下载,连同存有作品、花絮及剧照的光盘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铁岭市行政中心主楼1207房间,联系人:张凤,宁放,杨骋宇。联系电话72680812,电子邮箱:tlwmb2014@163.com)。
参赛微电影片长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不少于5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080P,适用于网络、电视等媒体播放,设中文字幕。
作品体裁及数量不限,作品内容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孝道铁岭建设,充实、健康、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及感染力。参赛作品不得包含任何不良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影视出版发行的法律法规。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一经发现盗版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及获得的荣誉资格。一旦参赛,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和大赛组委会共有,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可将该作品用于改编、播出或出版等,作者拥有署名权,但不可用于商业用途。 5 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3月初-6月初)
参赛微电影视频需按参赛要求制成DVD光盘连同报名表一并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铁岭市行政中心主楼1207房间)。 (二)评比展示(6月中旬-7月初) 本次评比采取评审会评审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自6月中旬开始,对征集到的微电影作品进行归纳整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定,同时在网络上进行参赛作品展播(网址另行通知),组织网络投票,根据评委会意见及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颁奖典礼(拟定7月下旬) 届时将举办颁奖晚会,颁发证书、奖金及奖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 奖项设置 1.最佳影片奖 2.最佳导演奖 3.最佳编剧奖 4.最佳男主角 5.最佳女主角 6.最佳视觉效果奖 7.最佳原创音乐奖 8.最佳公益影片奖 9.最佳活动组织奖 10.评委会优秀影片奖
中共铁岭市委宣传部 铁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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