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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06: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7:39 编辑
陈芳 发表于 2017-11-20 17:34
请不要随意公布别人的个人信息,这样做是违法的,谢谢!

希望码头论坛不要纵容违法者,尽快协助政法机关将泄露个人信息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尽快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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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2-9 06: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7:21 编辑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05:15
希望码头众版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对违规内容随见随删,对违规用户随见随封。

希望码头论坛不要纵容违法者,而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泄露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绝不能这类败类逍遥法外!有关当事人也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让类似案件得到并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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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08: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8:42 编辑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05:15
希望码头众版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对违规内容随见随删,对违规用户随见随封。

请问版主大人,什么叫违现?难道以牙还牙、针锋相对、击中要害就违规了?如果没有点杀伤力,能有效果吗?

而泄露个人隐私和诽谤他人还违法呢!怎么处理?打击犯罪,可更要坚决果断呀!绝不能心慈手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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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09: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9:46 编辑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09:14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 ...

希望你长官不要避重就轻,现在是有人在进行泄露个人隐私、诽谤等犯罪!就作品论作品,无可厚非!

希望有关当事人针对近期的泄露个人隐私与诽谤犯罪系列案件,尽快向“网警110”报案!打击犯罪,人人有责,务必要从重从快!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征集码头网,位于无锡,向无锡网警报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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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3: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15:51 编辑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11:22
没有避重就轻呀,我说的人身攻击就是你说的诽谤。不过素质低下者偶尔的喷粪还构不成犯罪,只能受到道德的 ...

感谢长官的认真、仔细、满怀善意的回复,我已掌握确凿证据,证明某几个人,确实利用贵平台进行涉嫌泄露公民隐私及诽谤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码头网不认识到这一类事件的严重性,那会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的!极个别人以打击抄套的名义进行个人人身攻击甚至地域攻击之风,盛行已久!如抄套涉嫌侵权,同样可以绳之以法(不过一般是承担民事责任)!但绝不能以遣责抄套的名义行诽谤犯罪、人身攻击、地域攻击之实!下一步,我准备把这方面的材料归纳、整理一下,择期向网警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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