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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绘画] 北京市“我的警察梦”主题征文摄影书画大赛征稿征集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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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5 08:5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日益强盛、伟大复兴的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宏大愿景。中国梦所凝结的文化精神,对于凝聚力量、振奋人心、积聚正能量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警察梦,是维护正义、守护平安的梦,是中国梦的一部分,是许多人心中向往的梦,更是许许多多青少年的梦,也是千千万万警察家属托起的平安梦。

  为充分展现广大青少年心中的“警察梦”,深入挖掘公安民警的典型事迹,由人民公安报、中国中学生报、中国警察网、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我的警察梦”系列比赛于2014年7月15日面向全国正式征稿。

  征集内容:

  “我的警察梦”系列比赛包括“我的警察爸爸/妈妈/叔叔/阿姨•••••••”、“给警察爸爸/妈妈••••••的一封家书”主题征文比赛;“我眼中的警察•••••••”、“我身边的警察•••••••”主题摄影比赛;“我的警察梦”主题书法绘画比赛。

  注意事项:

  1.征集时间:2014年7月15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征文、摄影作品以发送至征稿电子邮箱为准,书画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2.作品要求:

  (1)征文摄影作品:题材不限,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提倡作品内容能展现公安工作特色。

  (2)书画作品规格:书体不限,篆书、草书(附释文),书画作品最小不小于斗方,最大不超过八尺整张,不需装裱。

  (3)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上角使用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直接登录中国警察网下载参赛表格。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勿用笔名。邮寄作品请在信封注明“我的警察梦”字样。

  (4)作者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投齐,请勿使用化名重复投稿。

  (5)来稿一律不退还作者,所有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其他宣传使用权和所有权。凡寄送作品的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公告中的各项规定。

  奖项设立:

  1、个人奖项:

  本次大赛评委会将根据各类作品的实际水平,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品,优秀奖、纪念奖和鼓励奖颁发证书。

  2、团体奖项:

  组织贡献奖: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人员的数量以及获得等次奖的作品件数,分别评出特别组织贡献奖、突出组织贡献奖、组织贡献奖,颁发证书和奖品。组织30人以上参赛者具备“组织贡献奖”评审资格;组织50人以上参赛者具备“突出组织贡献奖”评审资格;组织100人以上参赛者具备“特别组织贡献奖”评审资格,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将根据各单位获奖人数,分别评出团体一等奖、团体二等奖、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状、奖杯和奖品。

  3、获奖信息在中国中学生报、中国警察网等媒体登载。如有特殊需求,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组委会

  经协商约定,比赛组委会设在人民公安报社,由专人负责电子稿件、书画等参赛资料收集放置工作。

  联系人:杜持龙

  电话:010-83731506 13811988975

  电子邮箱:policedream@126.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人民公安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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