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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多些文明发帖交流,杜绝恶意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7-11-18 08:35
标题: 多些文明发帖交流,杜绝恶意人身攻击
再次重申:

论坛是大家文明交流讨论的平台,不是搞人身攻击伤害的场所,发贴留言可以对事但是不要对人,违者禁言删帖处理!任何人对任何帖子有意见,欢迎联系本站协商处理,谢谢大家配合!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7-11-18 09:43

作者: 码头一枝花    时间: 2017-11-18 10:11
……大家都是有身份证的人……
作者: 老不死    时间: 2017-11-18 10:44
互相尊重,……大家都是有身份证的人……
作者: 曲靖曲    时间: 2017-11-18 12:57
说到人身攻击,里面少不了大牛。黄润权是其中一个,长篇大论的有好有坏,其中不乏人身攻击
作者: 西北风彡    时间: 2017-11-18 20:39
文明发帖,互相交流,共同提高。
作者: 陈芳    时间: 2017-11-19 20:24
刚才加入码头这个大家庭不久,请大家多多关照!
作者: 英隼    时间: 2017-11-20 07:14
陈芳 发表于 2017-11-19 20:24
刚才加入码头这个大家庭不久,请大家多多关照!

码头禁止恶意人身攻击,但也绝不纵容歪风邪气。请问网友爆料你疯狂一稿多投,是真的吗?你有何话说?
作者: 英隼    时间: 2017-11-20 07:26
陈芳 发表于 2017-11-19 20:24
刚才加入码头这个大家庭不久,请大家多多关照!

再问,那个刚刚注册第一次发帖,名叫“老不死”的是你的马甲吗?如果不是就算了。如果是,你叫这样的名字违背了公秩良俗,你是想骂别人还是想骂自己?
作者: 蔚蓝海洋    时间: 2017-11-20 09:33
论坛一向禁止人身攻击和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打击不良现象,请注意语言措辞和分寸,勿涉及人格伤害。也希望被质疑者心平气和给予回应,自证清白,消弭误解和纷争。
作者: 陈芳    时间: 2017-11-20 17:21
英隼 发表于 2017-11-20 07:26
再问,那个刚刚注册第一次发帖,名叫“老不死”的是你的马甲吗?如果不是就算了。如果是,你叫这样的名字 ...

哈哈哈......我有必要那么无聊吗?
作者: 陈芳    时间: 2017-11-20 17:34
请不要随意公布别人的个人信息,这样做是违法的,谢谢!
作者: 陈芳    时间: 2017-11-20 18:07
本帖最后由 陈芳 于 2017-11-21 12:47 编辑

不想说太多

作者: 勾栏瓦肆    时间: 2017-11-20 21:22
来开眼界!
作者: 码头一枝花    时间: 2017-12-9 05:15
希望码头众版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对违规内容随见随删,对违规用户随见随封。
作者: xjj6381    时间: 2017-12-9 06:46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7:39 编辑
陈芳 发表于 2017-11-20 17:34
请不要随意公布别人的个人信息,这样做是违法的,谢谢!

希望码头论坛不要纵容违法者,尽快协助政法机关将泄露个人信息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尽快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


作者: xjj6381    时间: 2017-12-9 06:55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7:21 编辑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05:15
希望码头众版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对违规内容随见随删,对违规用户随见随封。

希望码头论坛不要纵容违法者,而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泄露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绝不能这类败类逍遥法外!有关当事人也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让类似案件得到并案查处!




作者: xjj6381    时间: 2017-12-9 08:18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8:42 编辑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05:15
希望码头众版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对违规内容随见随删,对违规用户随见随封。

请问版主大人,什么叫违现?难道以牙还牙、针锋相对、击中要害就违规了?如果没有点杀伤力,能有效果吗?

而泄露个人隐私和诽谤他人还违法呢!怎么处理?打击犯罪,可更要坚决果断呀!绝不能心慈手软呀!


作者: 蔚蓝海洋    时间: 2017-12-9 09:14
本帖最后由 蔚蓝海洋 于 2017-12-9 09:32 编辑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05:15
希望码头众版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对违规内容随见随删,对违规用户随见随封。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知。从不隐瞒自己反对抄套,支持原创的立场,自知得罪了不少套子爱好者。所以凡是有抄套纷争的地方,我尽量不去凑热闹,免得惹一身骚。
尤其是一些抄套支持者出没的帖子,凭直觉,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也清楚他们有些话其实是故意要说给蔚蓝海洋版主听的。可是,我偏偏不听。我知道凡是火起来的帖子一定是抄套和反抄套又干仗了,套子爱好者又脱了底裤在表演。当这种帖子火起来之后,我根本就不再打开它!我根本就不看他们表演!免得污染了眼睛。所以也就没有行使封杀的职权,请见谅。
其实我也想做版主里面的老好人,让征友们都喜欢我



作者: xjj6381    时间: 2017-12-9 09:27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09:46 编辑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09:14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 ...

希望你长官不要避重就轻,现在是有人在进行泄露个人隐私、诽谤等犯罪!就作品论作品,无可厚非!

希望有关当事人针对近期的泄露个人隐私与诽谤犯罪系列案件,尽快向“网警110”报案!打击犯罪,人人有责,务必要从重从快!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征集码头网,位于无锡,向无锡网警报案就行了!)




作者: 蔚蓝海洋    时间: 2017-12-9 11:22
本帖最后由 蔚蓝海洋 于 2017-12-9 12:10 编辑
xjj6381 发表于 2017-12-9 09:27
希望你长官不要避重就轻,现在是有人在进行泄露个人隐私、诽谤等犯罪!就作品论作品,无可厚非!

希望 ...

没有避重就轻呀,我说的人身攻击就是你说的诽谤。不过素质低下者偶尔的喷粪还构不成犯罪,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封号。至于你说的涉及犯罪的诽谤,我还真没有看到,请提供证据。
在码头,我所看到的,无非就是黄润泉老先生言辞过于激烈,而他所发出的他认定的抄袭者的信息,也都来自于公开的揭晓新闻报道,至于这是否属于泄露个人隐私和诽谤,本人非法律人士,还真是不太清楚。(黄润泉的号不是我封的,在没有搞清楚来自于网络的公开报道消息是否属于犯罪之前,我是不会封他号的,但我会提醒和警告他注意分寸,不要言辞过于激烈。他的号被封,也许是严重撕裂了码头团结和形象吧)
码头有一篇《照片里的大侠领奖风采》的热文,点击已经两万多,里面公布了网友的照片、微信、联系方式等,文章开头有句话:“以下领奖照片均来自公开新闻报道,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似乎来自于公开新闻报道的,就不属于泄露个人隐私。
如真有涉及犯罪的,已经超出版主的职权范围,建议个人直接报警。记得“诽谤罪”的受害主体必须是个人,码头网作为一个组织,不符合报警和起诉的主体资格。
作者: chyande    时间: 2017-12-9 12:17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09:14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 ...

“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知”,感觉这种做法是最靠谱的!也不伤和气。
作者: 码头一枝花    时间: 2017-12-9 12:22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09:14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 ...

1,不止你我,“众”在行动。
2,“天河水军是何等的精锐”。
3,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作者: 蔚蓝海洋    时间: 2017-12-9 12:27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12:22
1,不止你我,“众”在行动。
2,“天河水军是何等的精锐”。
3,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作者: xjj6381    时间: 2017-12-9 13:13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15:51 编辑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11:22
没有避重就轻呀,我说的人身攻击就是你说的诽谤。不过素质低下者偶尔的喷粪还构不成犯罪,只能受到道德的 ...

感谢长官的认真、仔细、满怀善意的回复,我已掌握确凿证据,证明某几个人,确实利用贵平台进行涉嫌泄露公民隐私及诽谤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码头网不认识到这一类事件的严重性,那会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的!极个别人以打击抄套的名义进行个人人身攻击甚至地域攻击之风,盛行已久!如抄套涉嫌侵权,同样可以绳之以法(不过一般是承担民事责任)!但绝不能以遣责抄套的名义行诽谤犯罪、人身攻击、地域攻击之实!下一步,我准备把这方面的材料归纳、整理一下,择期向网警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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