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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溪县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公开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3-26 20:12
标题: 金溪县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公开征集
http://xxgk.ruian.gov.cn/zwgk/gzxx/zwdt/234911.shtml
金溪县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公开征集公告
为充分展示金溪文化旅游的独特魅力,扩大金溪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提升金溪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金溪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金溪,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联合县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溪旅游主题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金溪县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能充分反映金溪旅游的形象、特色、优势,准确体现金溪旅游的鲜明人文特色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2、应征作品需在二十字以内,应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创意新颖,简洁精炼,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以及易记易传的广告宣传效果。
    四、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和县旅游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获奖作品通过中国金溪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奖励办法
设金奖一名,奖励6000元;入围奖六名,各奖励1000元。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寄江西省金溪县委宣传部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征集组委会专用邮箱xcbwhly@126.com
    七、特别说明
    1、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条作品,应征作品附带创意说明。
    2、不得抄袭或剽窃。
3、应征作品末尾必须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联系地址、电话、邮箱。
4、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一切知识产权为我部所有,我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创意设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参加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八、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
金溪县旅游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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