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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梅州市 “生态梅州,森林围城” 创森杯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8-20 07:37
标题: 5000元 梅州市 “生态梅州,森林围城” 创森杯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绿满梅州大行动成果,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举办梅州市“生态梅州,森林围城”创森杯摄影大赛,向全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展示我市在绿满梅州大行动中,特别是“创森”过程中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变以及市民享受到的创建成果。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我市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围绕“山水森林客都,宜居生态梅州”,重点展示多年来我市城乡造林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森林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改革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活动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林业局、梅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对象
摄影作品征集面向梅州市社会各界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四、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9日—2018年4月30日
五、获奖作品数量及奖金
纪实类:
金奖1幅,奖金5000元;
银奖3幅,奖金每幅3000元;
铜奖5幅,奖金每幅1000元;
优秀奖50幅,奖金每幅200元。
艺术类:
金奖1幅,奖金5000元;
银奖3幅,奖金每幅3000元;
铜奖5幅,奖金每幅1000元;
优秀奖50幅,奖金每幅200元。
增加20幅嘉宾奖,每幅200元。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可以在四个地点投稿:梅州市林业局四楼创森办、梅州市梅江二路72 号《港角相店》、梅州市江南客都新村B区6栋门店《岭东摄影城》、《剑英体育馆正门右侧》、梅县区新县城大宝路27号《金言广告公司》。
七、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分纪实类和艺术类。纪实类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艺术类作品中的要素必须是梅州市境内的素材、可多底合成、艺术创意。同一作品不能在纪实类和创意类中交叉投稿(原则上铜奖以上同一作者只选一幅,特殊稿件除外)。
(二)参赛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须在梅州市境内拍摄。可以从反映我市森林面貌、人工造林、城区和村镇绿化、道路水岸绿化、森林生态旅游、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古树名木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选取角度,充分展现全市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果。作品提倡新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新意,符合“山水森林客都,宜居生态梅州”中心思想。
(三)参赛作品仅限色彩、影调、亮度、反差、裁剪的调整,格式一律采用高精度的JPEG格式,精度大小在5M以上。参赛作品规格均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达30cm),不得装裱。组照每组限4-6幅(每组按一幅计算)。来稿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类别、拍摄时间、联系电话并附上1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
(四)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摄影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公益广告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其它参赛作品,主办单位需要使用时,另付稿酬。
          (五)入选作品可作为梅州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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