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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2000元 “魅力池河”微信公众号征集LOGO 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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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08:4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池河镇隶属于陕西省石泉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早在新时期时代,先民们就在汉江沿岸劳作、生息、繁衍,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被历史学家划为“仰韶文化”区域。其中马岭坝遗址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谭家湾遗址是秦汉时期文化遗址。池河古称直城,是古子午道上重要的城镇,西北重要的蚕桑生产基地,汉代鎏金蚕在此出土,素有“金蚕之乡”的美誉。近年来,实施了十天高速、火电厂、重点镇建设等一大批重点项目,明星、五爱、谭家湾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蚕桑、畜牧、蔬菜三大主导产业稳步提升,城镇建设成效显著。
“魅力池河”是池河镇人民政府官方公众微信。目前拥有粉丝2000余人,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为进一步扩大“魅力池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魅力池河”打造成为政务公开、问政于民、投诉举报、互动交流、信息发布、对外宣传的“综合信息平台”,更好的服务群众,现池河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魅力池河”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
一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要紧扣“金蚕之乡·魅力池河”主题,充分展示池河镇的历史文化元素,突出展示池河镇的发展成果,体现人文地域特点,展现人民精神风貌。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充分体现“魅力池河”的基本定位和信息服务的特点。
2.图案简明生动,创意新颖,醒目大方,富有感染力。
3.应征作品采用A4图幅、彩色图形设计,主体标识应大于或等于10cm×10cm,免装裱,同时附带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设计说明,也可以直接投递电子版。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池河的个人和组织,均可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8月27日20时(纸质版作品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箱以系统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作品投递
1.纸质版作品应同时提交电子版,或直接提交电子版。
2.应征者需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纸质版请寄至:陕西省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邮编:725251
电子版请发至:2593948174@qq.com,邮件主题注明为“‘魅力池河’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征集”。
4.咨询电话:任国路  18729152536
五作品评审与奖项
1.“魅力池河”微信公众号将组织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工,确定入围作品和录用作品。评分比例:主题呈现35%,创意表现35%,视觉美感30%。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各300元。
六其他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2.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录用的作品,视为征集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6.征集公告和征集结果请关注“魅力池河”公众号和池河镇人民政府网站。
7.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8.本次经济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池河镇人民政府。

池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70700959&ver=1&signature=maLF4scKBW7Zv9FSNYiTW0Mu958MMR2-2a6-oOTcDTtPyki8SiiltXJ44WJ9jIZGsewiXOgzDG8bEyzzf2hCZ1z6TgQ1uGuJ1Olawm3dvQlhDuzeT9rDfdngImJhCD5lWu7s7C*osY7Abjyq2iby4XCIDNCpdNlOkpeySDRYG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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