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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处州古韵”——非遗情景诗歌晚会诗歌征集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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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09:0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打响中秋节期间举办的“处州古韵——非遗情景诗歌晚会”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非遗诗歌征集大赛。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与非遗项目、非遗保护等内容有关的原创诗词作品,丰富诗歌内容,扩展宣传效果。现将诗歌征集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文联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丽水市文化馆
  丽水市作家协会
  丽水市诗词楹联学会
  三、诗歌征集活动安排:
  1、征集与丽水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遗保护工作相关的各类诗歌等。
  2、作品截稿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
  四、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诗歌主题鲜明。反映非遗资源的特色、诠释非遗项目的内涵、体现非遗保护的成就、抒发非遗情怀等等。要求有文化内涵,贴近生活,字句优美,适合朗诵,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可使用已发表作品),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作品体裁要求旧体诗、词、新诗、散文诗,也可以是组诗等等。
  五、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年龄、身份、地域不限,鼓励有深刻生活体验的农村朋友投稿。
  六、投寄地址:
  丽水市文化馆非遗保护部(丽水市人民街561号),邮编:323000。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8—2159252。投稿邮箱:2303268331@qq.com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2)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3)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4)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
http://news.lsnews.com.cn/system/2014/05/16/010512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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