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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5000元 天津河西区征集宣传口号及形象标志(LOGO)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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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6:5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7月,河西区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来,紧扣“扩大居民有序参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实验主题,以“三体系一平台”为抓手,着力夯实实验区创建基础,推动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为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创新发展,提升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实验区创建宣传口号和形象标志(logo)。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能够充分体现实验区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文字精炼、朗朗上口,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便于宣传和推广。口号要求一至两句话表达,字数一般在20个字之内,并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
2.形象标志(LOGO)设计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能体现实验区创建的特点。
二、奖项设置
1.宣传口号  
共设置优秀奖4名,奖金各5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2.形象标志(logo)
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三、投稿时间
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25日
四、主办单位
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承办单位
天津画平川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六、投稿方式
宣传口号和形象标志(logo)应征作品以本次活动主办方要求的统一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exishiyanqu@163.com ,统一附件格式如下:




七、评选方法
由承办方组织专家评审会评选出采用奖,并在天津河西社区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八、应征作品权属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一旦被采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决定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奖金视为稿酬,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形象标志(LOGO)设计作品获奖者在领取奖金时必须将获奖作品以Coreldraw或者Adobe illustrator格式交付给活动主办方。
2.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对应征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应征者应保证应征作品是原创作品,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如因应征者作品发生著作权方面纠纷,由应征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应征作品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作为获奖者。
5.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400-651-6508
电子邮箱:hexishiyanqu@163.com

河西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
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1582992&ver=1&signature=1Ft58QoNDEAjyaO0u9gOPEPvFecxsd3bTEqPw2t3ZiNLdVDDYYJTGVB367KitaGuCQ68Fe7XujFnzomqI5U182vVxkwJxdDdF6LB1FBQzJw9NTpLHPHUPeAly3q0wWWLnjg94x1QhY2jPZ6bG-2GaMNIQrHAWLhhL7tjnjMQh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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