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公园建设工作现已全面展开,香蜜公园作为市重大项目自筹建起一直备受瞩目,被广大市民和领导寄予厚望。为打造香蜜公园品牌,提升香蜜公园在市民心目中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展现公园文化,提高香蜜公园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标识系统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二、作品要求 (一)标识(logo)作品设计要求 1、标识(logo)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 2、标识(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标识(logo)设计要稳重大气,积极向上,艺术性强,造型美观简洁,特征明显,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4、标识(logo)需具备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的功能。标识主要应用的范围有门牌、灯箱、指示牌、宣传册、纪念品等公园相关物品。 5、标识(logo)能体现公园的特性,充分展现香蜜公园独具魅力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低碳体验的开放理念,创意新颖独特,蕴含香蜜湖公园文化特色。 (二)宣传语要求 1、健康积极,富有情感色彩。 2、易联想,具有独特性。 3、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与传播。 4、文字精炼,内容为8至20字。 5、具有人文气息,体现香蜜公园的发展理念和文化特征。 6、每人最多限投3条。 三、提交方式 (一)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JPG或bmp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同时,应附有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形象宣传语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 (二)应征者需注明作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三)应征作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ftxmgy@163.com。也可将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邮寄至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城管局514室。 四、奖项设置 (一)标识作品奖项设置: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公布获奖方案。设立一等奖一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十名,获精美礼品一份(价值200元)。获奖情况届时将在相关媒体公布。 (二)宣传语奖项设置:对选定为香蜜公园宣传语的口号,设置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其余四句优秀宣传语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300元。获奖情况届时将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有关说明 (一)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但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我局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归福田区城管局所有,福田区城管局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声明内容,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何小姐;电 话:83142463;电子邮箱:ftxmgy@163.com。)
(四)了解香蜜公园的简介可登陆“公园之友”网站(http://www.fop.org.cn/,http://www.fop.org.cn/archives/158)或者扫描以下“公园之友”二维码进行查看。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2016-8-18 【媒体支持: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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