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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宁波城管”LOGO征集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24 09:03
标题: “宁波城管”LOGO征集启示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宁波城管“情系民生、共建和谐”宗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城管形象Logo。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根据宁波市城管部门的职责定位,能充分反映和准确体现宁波城管工作本质特征。一要体现先进性,必须昂扬向上、积极进取;二要体现时代性,既有自豪感,又具归属感;三要体现历史性,能反映出宁波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长期生产工作实践中特有的人文积淀。相关资料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二)征集作品将作为我市城市管理形象的统一识别标志,主要用于宣传、交流等。要求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贴近我市城管工作实际;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制作,适合各种场合使用。

二、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脑设计产品需提交A4幅面彩色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需同时具备CDR和JPEG两种格式),手工绘图直接寄送。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设计说明。邮寄作品须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征集”字样,同时提供电子版或发送电子邮件。

(二)投稿者应注明下列信息: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参与征集的作品作者可以是个人名义,也可以是集体名义,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和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参与投稿者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如有相同作品,以主办单位先收到的为准,截稿日期:2015年4月30日。

(三)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单位,征集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和宣传,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联系方式:宁波市甬港南路180号市城管局宣教处霍卫国收,邮编:315040,联系电话/传真:87191113,邮箱地址:958075410@qq.com

三、奖励办法
我局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并将票数相对集中的作品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征求市民意见,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颁赠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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