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0-15 07:09:40

2000元 “法治耀葵乡”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精神,充分展示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摄影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法治耀葵乡”摄影比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会区普法办、新会区司法局、新会区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新会区摄影协会
二、参赛对象
全区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集时间
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
四、内容要求
(1)本次摄影比赛以“法治耀葵乡”为主题,表现新会在法治建设中的各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场景,客观真实地记录“法治新会”建设的“身边人、身边事”,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以正面宣传为主,既能充分体现法治内涵,又能展现摄影的艺术魅力。
(2)作品应拍摄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曾获得过区级以上(含区级)其它摄影比赛的作品谢绝参赛。
五、投稿要求
(1)本次比赛只收电子文件(精度要求:TIFF格式不少于30兆或JPG格式须在4兆以上)。参赛者统一将作品、报名表(见附件)打包发送至 3423291528@QQ.COM联系人:梁小姐(QQ:3423291528联系电话:0750-6611778)。
(2)参赛作品必须保留EXIF信息以供查验,否则视为无效作品。投稿数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张、组照不限;组照4-8张按一幅计算。作品要贴近主题,提倡新意作品。
(3)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不收复制、拷贝、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允许同一场景分多幅拍摄后不改变任何元素方式拼接图片)。凡冒用他人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投稿人参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及评审
(1)本次比赛设奖项4类,其中
金奖1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银奖3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铜奖5名:奖金500元, 获奖证书;
优秀奖70名:奖金100元, 获奖证书;
(2)评审工作由承办单位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3)获奖作品均可作为参加新会区摄影协会入会积分及参评“年度十杰”(区摄影协会评奖活动)。
(4)获奖作品可以到新会区文广新局(版权局)免费进行版权登记,获得版权登记证书。
(5)获奖作品将在11月在区林缉光博物馆进行颁奖及展览(具体时间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积极发动本单位人员参与活动,同时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为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均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3)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本比赛涉及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大赛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新会区摄影协会
二O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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